为完善行政执法委托方面的制度建设易投投,根据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的相关要求,市司法局起草了《湛江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规定(草案)》。8月8日上午,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,听取有关方面意见,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骆水明主持。
论证会上,市司法局首先介绍了《湛江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规定(草案)》的立法背景和起草过程。随后,与会的市直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工作机构人员、乡镇街道执法人员、有关立法咨询专家以及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、立法科人员围绕《湛江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规定(草案)》和论证提纲进行逐项讨论,就草案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问题进行研讨,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草案中的相关条款内容、文字表述、逻辑结构、立法依据等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会议提出易投投,拟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的《湛江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规定》,对明确行政执法委托程序、期限以及厘清委托方和受委托方职责大有裨益,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执法委托行为,从源头上防范行政执法越位、错位、缺位风险,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、提升行政效能。
下一步,市司法局将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,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,力争年内正式出台,将我市行政执法委托纳入法治建设轨道,为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、法治化注入新动能,提供基础性机制保障。
来源丨湛江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
编辑丨钟惠敏
校对丨陈家誉
审核丨许剑飞
盛康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